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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物流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后疫情时期经济恢复发展研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7来源:湖北物流发展中心阅读次数:1412 【字体:  

    湖北物流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后疫情时期经济发展研究课题申报通知.pdf湖北物流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doc



    加快后疫情时期我省经济恢复发展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为认真研究经济恢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精神,践行湖北物流发展研究中心服务地方经济理念,中心将启动后疫情时期湖北经济恢复发展研究的专项课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和数量

    申报人可组成研究团队,深入企业、社区、商店、景区、学校等基层单位,全面调查后疫情时期经济社会恢复发展中我省物流与供应链领域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高水平决策咨询建议,主动报送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申报人根据选题方向,发挥自身专业或团队特长,自主选题申报,择优立项。

    2020年湖北物流发展研究中心拟设立湖北经济恢复发展研究资助项目3项左右。

    二、经费资助

    每个项目资助人民币2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能够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者必须是在职、在岗教师、科技人员、企业研究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申请者要求以调研为基础,须根据申报主题深入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就后疫情经济恢复问题展开系统调研。

    4、项目申请人于202081日前将《湖北物流发展研究中心后疫情时期经济恢复发展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本送达中心。

    5、对符合投标要求的项目,由湖北物流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在2020年8月5号前确定立项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签订项目协议书。

    四、结题要求

    1、项目结题时间为2020年12月10号前。

     2、作为结题材料的项目成果必须符合中心成果的署名要求,即:必须注明本课题受湖北经济学院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物流发展研究中心课题基金资助。不符合署名要求的成果不能用于课题结题。

    3、结题成果主要为应用性研究成果,须以用立论,坚持问題导向,强化决策效用。对策措施必须有较强实用性、时效性和针对性。结题成果须为经市级或市级以上(不包括县级市)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批示及相关厅级或厅级以上部门(不包括厅级部门的某个处室)采纳形成文件的决策咨询成果。

    4、结题需提交的资料为:1、经市级或市级以上(不包括县级市)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批示及相关厅级或厅级以上部门(不包括厅级部门的某个处室)采纳形成文件的决策咨询成果(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2、课题研究报告一份(含调研图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初叶萍、潘林

          电话:027-81973989  027-81973881(传真).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湖北经济学院群贤楼A座3楼317室。邮政编码:4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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