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实施我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昨日,由中心组织起草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解读在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全面深入的对《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进行了分析和解读,为我省供应链创新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全文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在现代供应链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并形成新动能”,将供应链发展提到新高度。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是国务院颁发的首个供应链方面的纲领性文件。2018年10月,商务部公布了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名单,我省武汉市和襄阳市入选试点城市,14家企业入选试点企业。
目前,我省正处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转型升级的关键期,降本增效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既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还是实施我省“一芯驱动、两带支撑、三区协同”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对持续释放我省内需潜力,培育中部强大市场具有重要的意义。
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现代供应链建设,把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列入重点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将我省打造成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先行区和示范区,经广泛开展调研和深入研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目标体系)。由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组成。
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建设经济强省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信息化、标准化、信用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支撑,高效整合各类资源和要素,打造数字化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为实现湖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提供强大动力。
发展目标是:力争用3年时间,培育一批包括供应链核心企业、供应链服务企业和关键供应商在内的供应链骨干企业,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在千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2-3家,进入全国供应链百强的领先企业5-7家。供应链资源整合能力显著提升,重点产业建成智慧供应链,基本建立绿色供应链体系,有效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跨界融合共享的供应链生态初步形成。供应链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争创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工作体系)。
《实施意见》从农业供应链、流通供应链、制造业供应链、绿色供应链、全球供应链以及供应链金融共六个方面,明确了22项重点任务。具体包括:一是提高农业供应链资源集成发展能力。确定了优化农业产业供应链体系、提升农业供应链数字化水平、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发挥供应链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4项重点任务。二是提高流通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确定了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构建线上线下资源融合的全渠道供应链、推动流通新业态的落地发展,构建智慧供应链、推进供应链生态化聚集,提升流通供应链服务水平、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共4项重点任务。三是促进制造业供应链的协同化、服务化、高值化发展。确定了促进制造供应链可视化与智能化、推进供应链协同制造及服务型制造、培育一批新的先进制造供应链龙头企业、加快供应链技术的创新与应用4项重点任务。四是积极推进绿色供应链。确定了大力推动绿色制造、积极推进资源绿色循环利用、积极推行绿色流通、建立逆向物流体系4项重点任务。五是努力构建全球供应链。确定了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提高供应链全球竞争力和配置能力3项重点任务。六是夯实发展供应链的基础。确定了健全完善智慧供应链的基础结构、建设更加完备、便捷的供应链通道、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3项重点任务。
第三部分是支撑体系。共六个方面。
一是加快供应链相关的各类市场主体培育。培育与引进先进供应链企业并举、积极支持供应链企业生态圈建设、加大力度推进电商全国性总部、运营中心、物流中心、电商品牌在湖北的发展。二是加强供应链行业组织和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建立供应链行业协会、学会和联合会等各类组织、建立供应链行业指数、经济运行、社会预警等指标体系、成立供应链战略咨询委员会,开展供应链重大课题研究。三是加快培养多层次多领域供应链人才队伍。支持在鄂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设置供应链相关专业、创新办学模式与供应链人才激励机制。四是推进供应链标准体系和统计调查体系建设。建立政府引导、中介组织推动、骨干企业示范的供应链标准实施应用机制、加快建立主要领域的供应链标准体系、落实供应链服务统计体系。五是创新供应链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加强供应链风险管控。六是加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资金扶持。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融资支持。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政策体系)。共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省商务厅牵头建立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并负责统筹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有序推动《实施意见》的落地见效。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围绕供应链管理的重点领域,推进“放管服”及商事制度改革,出台资金扶持、税收优惠、土地保障等配套政策,落实商贸流通的物流单元化、载运工具标准化和落地应用的政策支持,发挥政策合力。三是开展试点示范。推动供应链创新与试点示范,鼓励试点城市制定供应链发展的支持政策,培育一批示范型供应链创新企业,及时总结、复制推广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的做法,按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实施意见》中的有关事项明确了任务分工和主体责任。
下一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部署,省商务厅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试点工作推进力度,强化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做好供应链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中期考核的监督与指导工作,细化部门支持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